以行动落实整改 用督察检验成效
文章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3日 10:41 浏览:
西藏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7月8日正式开展下沉督察工作,普兰县作为督察组下沉检查的第一站,当天,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顿珠同志带队,与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格罗、政府副县长任磊以及其他相关单位一同前往巴嘎乡1310观景台与督察组一行人汇合,并根据行程安排,与西藏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革同志带队的督察组一行前往马攸木M1、M2历史遗留矿区对矿区生态修复工作和“玛旁雍错景区游客乱扔垃圾”转办信访举报案件整改情况进行督察检查。
李文革在督察时强调,一是西藏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做好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工作意义重大,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行动体现,更是保护“亚洲水塔”免受损害的意义所在。二是作为普兰县,一定要严格落实好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做好矿区巡查监管工作,积极发挥自然保护区生态岗位作用,实施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方针对矿区修复工作进行巡护,避免矿区受到人为干扰。三是认真做好转办信访举报案件实地核查和整改工作,群众有需要,政府就要有行动,不仅要在短期内见成效,还要建立长效机制,并将长效机制落实在行动上,确保问题不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