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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tgb/2020-000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脱攻办
  • 名 称: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补充说明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0-12-04
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补充说明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2-04 浏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农﹝2016﹞1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藏财农字﹝2017﹞161号)精神,为切实加强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力度,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精准度,突出涉农资金使用效率,确保2020年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根据要求,特制定《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补充说明》,对2020年9月底之后陆续安排使用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说明公示如下:

一、资金规模及渠道

2020年9月底之后共安排使用中央统筹整合资金1622.66万元,其中: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剩余资金272.66万元(藏财农指〔2020〕11号)、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岗位护林员补助)剩余资金800万元(藏财资环指〔2020〕13号)、2020年农村住房改造资金550万元(藏财农指〔2020〕85号)。2020年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5391.36万元。

二、资金安排使用

(一)中央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剩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3739.18万元,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20年已安排使用分配使用3466.52万元,本次安排使用剩余资金272.66万元。

2)资金安排农发行西藏分行提交的2019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利差申请,2020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剩余资金272.66万元全部用于措勤县偿还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贷款利差补贴。

2.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岗位护林员补助)剩余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2020年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岗位护林员补助)800万元(藏财资环指〔2020〕13号),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2)资金安排上缴地区国库,计划用于2021年生态岗位补助。

3.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资金550万元(藏财社指〔2020〕85号,全部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2)资金安排根据各县上报实际需求,55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全部安排用于革吉县农村住房改造。

(二)2020年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0年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的原则,由地区财政局统筹,行业部门按原渠道实施。

1.资金来源。2020年地区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5391.36万元,其中:旅游发展资金263万元、2020年科技三项经费275.96万元、科技协同创新专项资金500万元、农牧业项目地级配套94万元、土地增减挂钩资金1011.47万元、扶贫捐赠资金865.42万元、存量资金2381.61万元、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512.44万元。

2.分配依据。按照地区财政局下达行业部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指标和行业部门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计划实施项目,安排使用统筹整合资金。

3.资金安排普兰县70万元、札达县817.07万元、噶尔县150万元、日土县730.38万元、革吉县2772.81万元、改则县608.1万元、措勤县125万元,地区本级118万元。

2020年,我地区通过《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报请审查〈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的报告》(阿脱指报〔2020〕7号)、《关于提交阿里地区及7县〈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补充使用方案〉审核备案的报告》(阿脱指报〔2020〕21号)申请备案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209个,申请备案资金75407.33万元。2020年9月以来,新增实施项目37个,增加投资6355.05万元,2020年我地区实际统筹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81762.38万元,实施脱贫攻坚项目246个。

三、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制定印发的《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扶贫领域资金操作流程管理办法》,一是安排用于措勤县偿还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利差补贴资金、革吉县农村住房改造资金和统筹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全部拨付到位,推进项目按计划实施。二是项目资金按照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全部录入项目库。

四、资金监管情况

(一)组织监管。统筹整合中央财政涉农资金由地区财政局、地区扶贫办、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及各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各专项组共同管理;地区统筹整合行业部门用于脱贫攻坚资金由地区财政局、地区扶贫办及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共同管理。

(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全程公开公示制度。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现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1日,请监督。

附件:1.阿里地区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剩余资金及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统计表

2.阿里地区2020年脱贫攻坚统筹整合剩余资金及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口径表

3.阿里地区2020年贫困县脱贫攻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

监督电话: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0897)2669074

地区财政局农业科(0897)2828615

阿里地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阿里地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4日

附件【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方案说明.xlsx
附件【阿里地区2020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计划明细表、分县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