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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的倡议书

信息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4-07-23 18:23 浏览次数: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提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的倡议书

各建筑业企业:

为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要论述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地委、地区纪委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工作,我们坚决纠正和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全地区住建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倡议:

一、合力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以及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来谋取中标。二是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以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三是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以达到强揽工程的目的。四是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意图干扰招投标正常秩序。五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违规竞标、强揽工程、阻挡施工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合力打击涉黑涉恶行为:一是在工程建设中,依托黑恶势力强行承揽工程。二是伪造供货资料、人员证件及工程资料。三是企业资质挂靠,包括违法发包、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出借资质或资格证,以及不到岗履职、挂证现象,特别是“证书进藏人员不进藏”的情况。四是依托黑恶势力强行承揽工程建设领域的建筑垃圾处理、渣土运输业务,以及强行插手工程结算的行为。五是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依托黑恶势力打压讨薪民工的行为,以及组织农民工或社会人员非法、恶意讨要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进行信访活动。六是在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砂霸”“建材霸”“车霸”“路霸”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合力打击房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因建设资金、债务纠纷、股权争议等问题造成开发项目停建或“烂尾”导致无法交房;未取得开发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将未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使用“购房落户”等误导性广告扰乱市场秩序;不执行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约定购买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与出售方相比显失公平,或以捆绑搭售、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服务价格。二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房屋真实情况;未按照约定擅自缩短租期,随意提高租金,单方面解除合同,克扣租金、押金等,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逐租户;查处“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利用显失公平的合同或霸王条款,侵害租户合法权益。三是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规定,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哄抬房价,欺骗、误导消费者;违规收取预付款、诚意金、意向金等费用及变相涨价;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侵占或挪用交易资金;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合力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在农牧区危房改造领域,存在套取骗取、优亲厚友、贪污挪用、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农牧区危房改造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侵害了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五、合力打击骗取骗贷公积金行为:非法中介存在伪造证件、合同、票据以及私刻公章的违法行为,他们协助职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同时,还存在使用虚假材料(包括假不动产权证、假发票、假结婚证、假合同等)来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信力和社会利益。

六、合力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使用暴力手段强制进行买卖,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包括城镇燃气市场的垄断行为、哄抬建材价格以及恶意竞争等,均属于违法违规行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七、合力打击收受贿赂行为:住建工作人员涉嫌非法收受礼品、礼金等受贿行为,以及房屋市政工程领域中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的相关线索。

请各建筑业企业如实进行投诉和举报。举报方式如下:电话、邮箱或投递至举报信箱(位于住建局三楼楼梯间)。

举报电话为:0897-2826930

举报邮箱为:jgk2826930@163.com

阿里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吴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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