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2026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切实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稳定,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节日期间商品和服务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杜绝隐性收费。
各类经营主体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品名清晰、价格准确、计价单位明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及时调整标价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线上经营主体(含电商平台、网络店铺)应通过文字、图像等清晰方式在经营页面明码标价,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餐饮、住宿、娱乐需逐项列明收费项目、计价标准,不得设置模糊标价、捆绑收费、强制附加未标明服务等行为,坚决杜绝各类隐性收费。
二、聚焦重点领域管控,严禁价格乱象。
民生及特色商品领域:米面油、肉蛋奶、蔬果、日用百货及酥油、糌粑、卡塞等民族特色商品经营者,应保障货源充足,自觉维护价格稳定,严禁囤积居奇、捏造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变相抬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服务行业领域:宾馆酒店、交通运输、景区景点、停车服务、美容美发等行业,需合理制定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不得价外加价、哄抬价格,宾馆酒店需提前公示房型价格及附加收费项目,线上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提价。
促销活动领域:开展打折、满减、限时优惠等促销活动的,需显著标明活动期限、优惠规则,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严禁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变相涨价行为。
三、强化主体责任,主动自查整改。
各经营主体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自觉加强价格自律。自本告诫书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面开展价格行为自查自纠,对发现的标价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及时整改,主动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法律责任底线,从严监管执法。
春节、藏历新年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力度,聚焦农贸市场、商超、景区、餐饮住宿等重点场所,围绕民生商品、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经提醒告诫仍拒不整改、恶意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将通过官方渠道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畅通监督渠道,凝聚共治合力。
欢迎广大消费者、社会各界参与价格监督,发现不明码标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拨打12315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阿里市监服务号”微信公众号进行投诉和举报。我局将对举报线索第一时间核查、快速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