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801
- 发文字号:藏政函〔2024〕45号
- 发文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公文种类 :优抚安置
- 发布日期:2024-06-19 14:0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6-19 14:00 浏览次数: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林芝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林芝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林芝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林芝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落实《西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着力打造国际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西藏清洁能源基地、西藏改革开放先行区、高原新兴产业基地,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林芝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林芝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9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9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90549.8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56.95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数,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优化农业、生态、城镇功能空间,构建以“两屏四区筑安全,一核三带谋发展”为基础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以喜马拉雅山脉为南部高原山体生态屏障、念青唐古拉及横断山脉为东北部高原山体生态屏障,筑牢生态基底,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划分尼洋河谷现代农业功能区、帕隆河谷畜牧农业功能区、雅江峡谷特色农业功能区、察隅沟谷生态农业功能区,引导农业产业相对集中、农业产业链有序衔接和农业基础设施相应配套,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生产效率。
四、落实节约集约发展要求。严守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城镇空间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协调,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合理安排新增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加大城乡存量用地挖潜和盘活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引导土地复合利用,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城市内涵式集约发展。
五、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内,集约节约、合理有序的安排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工业发展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交通枢纽区、战略预留区等八类功能区,鼓励用地混合,明确不同规划分区的主导功能方向,构建“一河两岸,双核五团”的空间发展结构,形成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均衡、职住平衡、路网结构合理、蓝绿空间连通的多中心、组团式空间布局。
六、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整体保护和系统活化利用,完善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加强错高村、米堆村等传统村落,扎木中心县委红楼、列山墓地等历史文化遗产的空间保护,强化鲁朗、巴松错、雅鲁藏布大峡谷等重要自然景观资源保护,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延续历史文脉,塑造城市特色风貌,支撑特色化发展。
七、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区域和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机场、铁路、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建设,构建复合高效的综合交通网络。统筹保障水、电、气、暖、通信、垃圾处理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统筹布局应急救援设施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化布局,构筑安全有效的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增强市域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八、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实施监督,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九、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林芝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