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796
- 发文字号:藏政函〔2024〕43号
- 发文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日喀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 公文种类 :宗教事务
- 发布日期:2024-06-19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日喀则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日喀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日喀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日喀则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新时代西藏自治区的区域副中心城市、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日喀则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9.9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09.6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2741.2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119.26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数,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一江引领、两屏三区、极核多点”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突出雅鲁藏布江极高的生态价值和对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推进雅鲁藏布江中上游生态文明高地和年楚河城镇群建设,加强喜马拉雅山脉安全-生态屏障和冈底斯-念青唐古拉山脉生态屏障支撑,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协同南部生态保护区、雅鲁藏布江中上游经济区和北部生态农牧发展区,统筹优化国土空间。发挥桑珠孜、白朗、江孜、拉孜和萨迦5县(区)核心作用,凝聚其余各县发展合力,引领全市高标准保护、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塑造特色风貌,实施城市更新,突出创新、开放、融合,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中心城区重点向南部和西南部扩展,大力建设经开区和文创园区;控制北向扩展,保护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限制跨越年楚河大规模向东发展,允许局部组团式、低密度开发。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推进城市更新,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镇村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五、加强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统筹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发展,构建合理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控要求,严格保护以扎什伦布寺和宗山古堡为核心的古城双极格局,确保城市空间与自然山水格局之间的和谐关系。整体保护结构为“四山五水五林卡、一寺一堡一颇章、一片两区双轴带”。
六、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统筹提升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七、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实施监督,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八、做好规划实施保障。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