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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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000014349/2024-00764
  • 发文字号:藏政函 〔2024〕40号
  • 发文机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公文种类 :优抚安置
  • 发布日期:2024-06-07 14:00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14:00 浏览次数: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六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60项),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西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与传承,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西藏篇章提供强大精神力量。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