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8-0004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16-12-22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有关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提出优化工业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指导协调工业园区(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对内招商引资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地区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自治区对口部门和地区行署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西藏自治区和地区行署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承担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指导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承担指导民族手工业发展的职责。
(八)承担有色、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轻工、民爆、食品、医药等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九)统筹推进全地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种信息资源的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的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
(十)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地区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一)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