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dqxsb/2018-0004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教育局
- 公文种类 :
- 发布日期:2020-04-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地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协助起草或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坚持立德树人,保证各级各类学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推进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推进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
(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承担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负责对阿里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进行业务指导。
(六)统筹、协调和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指导继续教育;指导并推进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七)承担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工作,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建立健全督政、督学体系;制订完善各级各类教育标准。
(八)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九)落实自治区教育经费政策,管理地区级教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负责全地区教育经费统计;监督教育经费预算执行和教育经费规范使用;负责教育内部审计。
(十)主管全地区教师工作,管理教师资格认定,协调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统筹管理跨地区师资调配及区外教师引进工作;配合组织部编办,拟订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
(十一)研究落实自治区考试招生政策,管理全地区各类学历教育的考试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做好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内地西藏班(校)办学有关工作。
(十三)统筹、规划、管理全地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课程、教材工作;推进全地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地区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管理全地区学位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国家学位制度;协同自治区落实有关学位制度工作。
(十五)负责全地区学生资助工作,统筹管理教育受援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阿里地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十七)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