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27550名,其中:本科12677名,本科预科136名,专科14737名。普通生源招生计划23632名,其中:文史类9969名(本科4474名,本科预科45名,专科5450名),理工类13663名(本科7903名,本科预科91名,专科5669名);部队生源招生计划300名:文史类220名,理工类80名,全部为本科;对口高职生源招生计划3618名,全部为专科。
提示:
1.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2.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精神,我区自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我区生源在区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以下简称:“免补专业”)学生实施免费教育补助政策。①现行政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600元,其中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补助3000元。②政策实施对象为我区生源在区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的本专科学生。③政策申报流程:录取到区内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直接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无需办理申请手续;录取到区外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的新生,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将《免费(补助)学生入学报到回执单》(回执单下载地址: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edu.xizang.gov.cn;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zsks.edu.xizang.gov.cn)经学校审核盖章后邮寄至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拉萨市藏大东路15号,联系电话:0891-6599617、6599613),自治区审核后将符合条件学生的相关资金划转至区外高校指定账户,再由高校兑付给学生。④其他情况说明。考入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六所部属师范院校的国家公费师范生不再享受本政策;符合免补政策的我区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大学生,按照“就高”的原则,优先享受西藏自治区建档立卡大学生“三免一补”政策,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对于招生计划中备注了“免学费”字样的师范类专业、免补专业学生,在校期间自治区只资助住宿费、生活补助。
3. 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录取院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二批录取院校和第三批录取院校,每个批次设置A、B、C、D、E、F、G、H、I、J十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志愿,不设“院校服从调剂”志愿。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批次(含本科、专科)仍实行传统志愿投档方式。
我区普通高校招生报考志愿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填报志愿一律凭用户名和密码,通过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zsks.edu.xizang.gov.cn)进行。考生须对自己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的志愿一经锁定,不得更改。因考生本人填报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志愿统一安排在成绩和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进行。所有批次志愿在7月25日至7月31日填报。在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不足的院校,将按批次公开征集考生志愿,请考生随时留意西藏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志愿征集信息,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补报。
招生计划按不同生源分列。考生应依据招生计划类别,在本人可报考的类别和科类中选报院校和专业志愿,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通过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或其它方式,认真阅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报考院校的类型(公办、民办、中外合作办学、独立学院等)、办学现状、办学地点、报考专业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情况,避免盲目填报。
4.普通生源招生院校分提前单独录取院校(提前单独录取重点本科、提前单独录取普通本科、提前单独录取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提前单独录取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本科、提前单独录取专科、提前单独录取艺体类专科)、高校专项计划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经自治区招生办审核批准,执行重点本科录取分数线的本科院校或专业)、第一批本科预科录取院校、第二批本科录取院校(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预科录取院校、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
5.提前单独录取的院校(专业)分九类:(1)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直招士官生院校专业;(2)公安院校、司法警官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察、治安管理、刑事司法、公安等专业;(3)航海类院校专业;(4)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5)区内院校师范专业和专项计划专业; (6)国家专项计划院校;(7)地方专项计划院校;(8)音乐专业、美术专业、体育及其他按艺体类分数线录取的专业;(9)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6.报外语类院校或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英语口试;报考公安、司法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面试、政审、体能测试;报考军队院校(含武警院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及军检;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西藏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定向)以及直招士官生计划的考生须参加政审、面试;报考体育、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应的专业加试。
7.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教民厅﹝2003﹞2号)要求,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限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录取由招生学校与本校本(专)科同批次录取。在生源不足的情况,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录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区同批次录取提档线下80分,民族班录取不得低于招生院校在我区同批次录取提档线下40分,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西华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预科限招边防军人子女。
8. 根据国家规定,国家专项计划允许世居少数民族、久居城镇居民和在藏工作满三年及以上干部职工子女(或被监护人)报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农牧民子女;地方专项计划招收农村户籍考生;高校专项计划招收所报考院校资格审核通过的合格考生。那曲籍计划面向那曲市定向招生。
9.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限报考生不得报考下表所列40所院校。
责任编辑:程利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