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yj/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林草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3)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11-24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3)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部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推进缓慢,林草部门落实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有差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国道216民丰至改则公路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至今未完成。 |
核查情况 | 通过公开曝光,我们始终高度重视边防公路生态环境保护与损害赔偿工作。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关部门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生态损害调查、责任认定和赔偿磋商赔付等工作,反馈问题属实。 |
整改目标 | 临时用地修复作为生态损害赔偿修复的重要细分领域,以“恢复属性、保障功能、合规利用”为核心导向,结合用地类型与生态禀赋明确差异化目标,最终实现“临时占用不破坏、使用完毕必修复”的刚性要求。 |
整改措施 | 依法依规公开曝光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人 | 唐宗贵 |
联系电话 | 18898073216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G216民丰至改则段作为国家边境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承载着维护主权、保障国防交通等关键职能。在开展生态损害赔偿工作过程中,虽秉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公众监督原则,但因边防公路的特殊性质,案件无法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