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lyj/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林草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11-24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部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推进缓慢 |
核查情况 | 国道216线项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施工期间,擅自新增取土取料,扩大取土取料面积,变更部分取土取料点位,其中部分点位位于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情况,我们及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我局主要领导及施工方一次协调会议及两次磋商会议,最终于2024年7月8日与三个标段签订赔偿协议,相关标段负责人表示按照签订的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反馈问题属实。 |
整改目标 | 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生态损害费用总计1298.417万元,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于2025年1月23日缴纳完。截止目前,全部赔偿款已支付完成。 |
整改措施 | 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督促赔偿义务人限期支付赔偿款。 |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责任人 | 唐宗贵 |
联系电话 | 18898073216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通过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创新、执法强化、科学修复、资金规范等一系列举措,不仅实现了受损生态的系统性恢复,更构建了“损害担责、修复优先、协同共治”的生态治理体系。从地方实践来看,整改工作既守住了生态底线,又释放了发展活力,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随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技术手段的持续升级,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