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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lyj/2025-00003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林草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11-24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24 浏览: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意见9-1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部分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推进缓慢

核查情况

国道216线项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施工期间,擅自新增取土取料,扩大取土取料面积,变更部分取土取料点位,其中部分点位位于羌塘国家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等情况,我们及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在生态损害赔偿案件中,我局主要领导及施工方一次协调会议及两次磋商会议,最终于2024年7月8日与三个标段签订赔偿协议,相关标段负责人表示按照签订的协议缴纳相关费用,反馈问题属实。

整改目标

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生态损害费用总计1298.417万元,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于2025年1月23日缴纳完。截止目前,全部赔偿款已支付完成。

整改措施

按照生态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督促赔偿义务人限期支付赔偿款。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阿里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责任人

唐宗贵

联系电话

18898073216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通过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创新、执法强化、科学修复、资金规范等一系列举措,不仅实现了受损生态的系统性恢复,更构建了“损害担责、修复优先、协同共治”的生态治理体系。从地方实践来看,整改工作既守住了生态底线,又释放了发展活力,为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未来,随着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技术手段的持续升级,生态损害赔偿机制将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