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rfb/2025-000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名 称: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39-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日期:2025-11-06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6 浏览:
反馈问题 | 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部分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不到位。 |
核查情况 | 阿里地区按要求对各县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自查自评及地区复核复评工作,通过核查,情况属实。 |
整改目标 | 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消除“无处可去”隐患。对所有填埋场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确保管理规范落地。 |
整改措施 | 各地(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管理长效机制,按照“县(区)季度自查、地(市)半年核查、自治区年度抽查”模式持续开展垃圾处理规范化运行考核监督。 |
责任单位 | 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
责任人 | 罗宏鹏 |
联系电话 | 0897-2821577 |
整改主要 工作 及成效 | 按照“县(区)季度自查、地(市)半年核查、自治区年度抽查”模式持续开展垃圾处理规范化运行考核监督,根据《西藏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监督考核办法(试行)》(藏建城〔2017〕183号)精神,我地区组织并完成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行自查自评、复核复评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县按照规范化运营要求修改完善现有管理制度,目前各县已明确了运营单位、制定了运行管理办法,并配置足了人员,同时对填埋场管理细节上进行了进一步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