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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dqslj/2025-00002
  • 发文字号:
  • 发文机构:阿里地区水利局
  • 名 称: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34-3)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 公文种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其他
  • 发布日期:2025-10-28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 反馈意见(34-3)整改措施完成 情况公示表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5-10-28 浏览:


反馈问题


小水电退出整治不彻底。个别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小水电退出不彻底。

核查情况

结合全区小水电站现状实际,水利厅督促各地(市)及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对全区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进行核查,2022年初步摸底排查共6座小水电站涉及自然保护区缓冲区或核心区。

2023年1月,水利厅牵头组织7地(市)开展第二轮小水电站排查工作,排查疑似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有16座小水电。经与自治区林草局对接核实,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小水电站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名单的函》(藏水资〔2023〕8号)文件,最终确定3座小水电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包括拉孜县运行管理的彭措林乡彭措林村平措林电站以及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运行管理的芒康县徐中乡曲松村曲松电站和定日县曲当乡帕仁村曲当电站,阿里地区无上述情况。

整改目标


既要保障民生用电与边境建设的能源需求,又必须守护流域的水生态安全与水环境质量,实现功能与生态的协同发展。

整改措施


加强对保障民生供电、服务边境建设的小电站监管工作,落实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保障下泄生态流量,确保流域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良好。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责任单位: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责任人

                                     石玉辉

联系电话

0897-2825726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地区水利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组织力量与阿里国网分公司和各县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经检查狮泉河水电站、革吉欧果电站、日土德汝电站、改则曲阿扎电站,阿里国网分公司派驻专人值班看守,保障民生供电和下泄生态流量,确保了流域水生态安全和水环境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