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
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抽检
结果分析的公告
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5年全国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等规定,2025年度地区财政预算安排200万元资金,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规范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情况
本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主要围绕基本民生领域的餐饮食品、预包装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实施,共12个大类76个品种。累计完成监督抽检780批次,合格76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98.46%、不合格率为1.54%。其中: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糌粑)、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蔬菜、饮料等90批次,合格率均为100%;食用农产品690批次,合格678批次、不合格12批次、合格率为98.26%。不合格产品主要出现在大葱、老姜、龙眼、黄豆芽、芒果、芹菜、黄瓜、食荚豌豆等8个品种(各环节、场所、区域抽检情况详见下表)。



二、检测结果及危害性分析
本年度抽检不合格的12批次样品,均为食用农产品,分别为吡唑醚菌酯不合格1批次、毒死蜱不合格1批次、噻虫胺不合格3批次、噻虫嗪不合格1批次。以上均为农药残留,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容易在人体内产生累积毒性,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6-苄基腺嘌呤(6-BA)不合格4批次。长期摄入会对人体造成蓄积危害,如导致儿童发育早熟,女性生理改变,老年人骨质疏松等,甚至有致畸、致癌的可能。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2批次。二氧化硫被人体吸收进入血液后,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它能破坏酶的活力,影响人体新陈代谢,对肝脏造成一定的损害。
三、不合格项目分析
2025年度全地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参数主要涉及农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
(一)农药残留及原因分析。一是6-苄基腺嘌呤(6-BA)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农药。二是毒死蜱属于部分范围禁用农药,禁止在蔬菜种植中使用,超标的原因主要是违规使用禁用农药及土壤环境残留的迁移性污染。三是吡唑醚菌酯、噻虫嗪、噻虫胺超标的原因主要是农户为快速控制虫害,而加大剂量或频繁使用、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而导致。
(二)食品添加剂残留及原因分析。二氧化硫对食用农产品超剂量使用硫磺熏制会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龙眼中二氧化硫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经营主体为了给新鲜龙眼除色、防腐、肉色增白而过量使用硫磺熏制漂白导致。
(三)残留超标产生环节追溯。一是6-苄基腺嘌呤(6-BA)残留量超标(4批次),均为黄豆芽,为本地企业生产,属于食用农产品种植生产环节问题。二是毒死蜱 、吡唑醚菌酯、噻虫嗪、噻虫胺、二氧化硫涉及大葱、老姜、黄瓜、芹菜、芒果、食荚豌豆、龙眼等产品,均属流通环节问题,非本地产品。
从以上可以看出,2025年度全地区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情况良好,广大群众可安心消费,针对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四个最严”,强化源头管理,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确保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