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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105号)

信息来源:天上阿里 发布日期:2022-11-29 17:29 浏览次数: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

﹝2022﹞105号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科学划分风险区、精准管控等要求,结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我地区流行病学综合分析研判,将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二区划定为高风险区

调整后,全地区高风险区为3个,分别为阿里地区城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日土县农业农村局办公楼(扶贫公司),噶尔县狮泉河镇康乐新居二区。

 

 

阿里地区应对新冠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责任编辑:米玛普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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